申請一般納稅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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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一般納稅人

一般納稅人的申請條件是什麼?
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中華人民 共和國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令 [2008] 第 50 號發布。 第二十八條 條例第十一條所稱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 為:
(一)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,以及 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,並兼營貨物批發或 者零售的納稅人,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(以下簡稱應稅銷售 額)在 50 萬元以下(含本數 , 下同)的;
(二)除本條第一款第(一)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,年 應稅銷售額在 80 萬元以下的。 本條第一款所稱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 主,是指納稅人的年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佔 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 50% 以上。
申請一般納稅人的條件 : 1 、規模標準:商業企業年銷售額 80 萬元;工業企業年 銷售額 50 萬元。 稅務機關提供如下證件、資料。
1 、申請報告。納稅人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,必須 向稅務機關出具書面申請報告。申請報告應著重說明申請認 定一般納稅人的具體理由,以及履行一般納稅人的義務能

申请一般纳税人的程序?

国家税务局的要求如下:填写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(正式认定)审批表。

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正需附报资料:
1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(国税副本)复印件。
2、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合格证书。
3、认定之月起各月的财务报表和增值税申报表复印件。
4、纳税辅导期内预缴税款税单复印件。
5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跟踪检查调查表。
6、纳税评估税务约谈分析表。
7、税务约谈和实地查验报告。
8、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,如注册地、经营地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,合同都要贴印花税等。 详情请与专管员联系,总的来说是大同小异,有些地方要求五个月辅导期就要报资料,有些地方要求六个月辅导期满报资料,详情请与专管员联系。